(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6日《南方周末》) ![]() 2018年8月31日,电子商务法草案表决通过。表决稿第38条提到:“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,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,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电商法落地及平台责任条款,必将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电商的格局。(曹一/图) |
(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6日《南方周末》) ![]() 2018年8月31日,电子商务法草案表决通过。表决稿第38条提到:“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,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,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消费者损害的,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”本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电商法落地及平台责任条款,必将深刻影响中国未来电商的格局。(曹一/图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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